巨日合人民法庭地处扎鲁特旗西北部,始建于1983年。现有庭长、审判员、书记员共3人。担负着一镇一场(巨日合镇、乌日根塔拉农场),面积203.8万亩,4.9万人口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和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工作。
多年来,在法院党组和地方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法庭发扬老区革命的传统,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了农民牧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实现了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
在队伍建设中,该庭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了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决心和信心,法庭干警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勇敢地担负起了“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重任。
在审判工作中,法庭坚持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理念,严格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办铁案、精品案、和谐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倡导的“应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坚持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全程调解,运用换位思考、冷热处理、情感回忆、背对背、面对面等多种调节方法,把调解作为案的首选方式,公正司法,和谐司法。该庭简易程序适用率、调撤率均达90%以上,已连续几年保持低上诉率(部分年度无上诉案件,上诉案件无发回重审和改判的良好记录)。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案件审理取得了理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指导辖区调委会工作中,该庭采取举办人民调解培训班、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参与个案调解处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民调人员的调处技能,使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了充分有效地发挥。同时,在法院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为了发挥人民调解于诉讼调解的各自优势,实现无缝隙对接,形成化解纠纷合力,法庭启动了诉调对接机制,旨在整合社会资源,永多元化方式化解多元化纠纷。
为了改变基层建设的落后局面,2007年,法庭择址新建。现人民法庭建设面积500平方米,设施齐全、功能齐全。内设立案庭、审判庭、办公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调解室、律师工作室、会议室、干警食堂、宿舍、车库等,有程控电话一部、办案用车一辆、微机三台、打印机、电子签章机各一台。现有设施已基本满足审判工作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