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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监督形合力 风清法正效果明
扎旗法院纪律作风整顿“深水无波”
作者:孙明剑  发布时间:2013-06-04 17:42:45 打印 字号: | |
  4月以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制定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18项规定,多措并举抓纪律作风整顿,使“治慵、懒、散、奢”活动挺入“深水区”,目前全院上下风清法正,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突出重点,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内部管理。我院根据上级法院要求,迅速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不拘泥于传统的会议传达、走马观花形式主义,注重从法院当前的管理现状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入手,制定出台《扎旗法院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重点对日常管理、业务规范、便民服务等工作上抓落实。例如日常管理工作上,针对长期以来部分老同志、病事假人员上班不准时、请假不规范这一现状,制定《目标化考核管理办法》、《日常管理规范》和请销假制度,对无故不上班、病事假无依据、迟到、早退作出明确处罚决定,有效解决了管理制度“鞭长莫及”的短板;业务规范上,从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明确质效要求,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宏观掌控,按《岗位目标管理办法》考核,使业务指标设计更科学、运行更顺畅、成效更明显;便民服务上,针对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民生案件得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大接访”、“千名法官下基层”长效机制,实行法官每月上报图、文并茂的进村入户开庭、走基层排查矛盾报表制度,切实把法官的职责履行好、把百姓的事办好、把自身问题解决好。

  畅通渠道,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外部监督。开通法院门户网站,全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建立健全司法公开情况的反馈机制,监察室负责对网上民声的处理和答复;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人走进法院、了解司法审判。严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坚持代表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原则,注重从不同行业的人员中进行选任,确保专业领域人员的比重,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廉政执法监督员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与人大代表“一对一”的联络机制,经常邀请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旁听庭审,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

  4月份以来,由于措施得力、监管到位,我院各项业务指标凸显,案件调撤率、发改率、均衡结案率、群众满意度均大幅度提升。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