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2013)扎鲁民初字第951号
  发布时间:2013-05-31 16:37:31 打印 字号: | |
  我院定于2013年07月03日08时30分,在本院民事三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郭景武、刘殿元、侯国文、艾俊德诉于烙先、扎鲁特旗巨日合镇政府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审判长:包银桩;审判员:陈美丽;书记员:任亚菲;陪审员:王海波

  特此公告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二O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