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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扎鲁民初字第66号
  发布时间:2013-05-06 16:06:40 打印 字号: | |
  我院定于2013年05月10日08时30分,在本院民事一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乌日罕诉玉城离婚纠纷一案。审判长:姜永恒;审判员:齐达来;陪审员:李海梅;书记员:阿拉坦高娃

特此公告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二O一三年五月六日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