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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扎鲁民初字第589号
  发布时间:2013-05-05 10:30:26 打印 字号: | |
  我院定于2013年05月06日08时30分,在本院民事一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高沙木嘎诉包洪伟、包桂华、包利新、包利军、包桂荣、包桂芹赡养费纠纷一案。审判员:齐达来;书记员:阿拉坦高娃

  特此公告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二O一三年五月五日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