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的践行便民、利民、亲民理念,不断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和亲和力,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开通民生案件“绿色通道”。
适用“绿色通道”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住院急需的医疗和后续治疗费、工伤赔偿、基本居住条件以及涉农涉牧等严重影响当事人生产、生活的民生案件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和窗口立案,立案庭对案件诉讼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案件立即送达受理通知书,并加盖“绿色通道”印章,同时对需要救助的当事人的诉讼费可减免缓,立案后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十五天内,普通程序在一个半月内开庭;诉讼阶段,法官应合理的行使释明权,加大庭前调解力度,“绿色通道”案件简易程序在四十五天内、普通程序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审限的报分管院长批准;执行阶段,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民生案件可优先执行,并在申请执行后一个月内执行完毕。符合法律规定的民生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同时我院要求“绿色通道” 的民生案件必须快审、快结、快执,并加大对该类案件的质量评查,提升案件的质效,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