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定于2013年04月10日08时30分,在本院民事二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韩孟和那顺、孙龙棠诉周俊宏、吉雅金、通辽市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通辽市公司营销服务部、扎旗鲁北客运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审判长:姜国盛;审判员:湛玉杰;陪审员:王艳祥;书记员:红 英
特此公告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