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旗法院开展“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总结
今年以来,扎旗法院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扎直党工发《扎鲁特旗直属机关工委2012年工作要点》精神,积极参与组织部开展的创建“五个好”、争当“五带头”及“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在共建活动中,我院从实际出发,落实了“四项措施”,使结对共建村在党建及新农村建设中增强了工作活力,提升了工作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结对共建”入人心。为使“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落到实处,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专门成立了“结对共建”领导小组,由院长张志宏任组长、支部书记乔风明、政治处主任李玉杰任副组长,各支委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联络协调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同时,认真研究制定了“结对共建”工作计划,落实帮扶责任人,确保了“结对共建”活动顺利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深入人心,有地放失。
二是深入调研,明确目标暖人心。我院作为结对共建单位,党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确定了鲁北镇平安地村,香山镇五道井子、大柳树村等结对重点。1、党支部与平安地村结对共建;2、人民法庭与五道井子共建;3、党组与鲁北社区、大柳树村共建。并确定了具体责任人,迅速开展了工作。传达组织部文件精神,了解了村党支部人员结构及全村人员、土地资源,资产资金情况,明确了今后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全面掌握结对村的党建情况和村党员群众基本情况的一手资料,为“结对共建”活动的有序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结对共建”活动责任人,多次深入共建村搞调研。在调研过程中,结对双方各抒己见共同谋划共建村的发展思路,制定了中长远村级发展规划,从村级班子队伍建设到基础设施改善,都明确了“结对共建”工作的阶段性目标。
三是注重实效,狠抓落实赢民心。“结对共建”活动,不能只是一种形势和过程,只有把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此项活动的重中之重,才能取得初步成效。
在香山镇五道井子村结对子建设上,我们突出抓好了该村的社会治安、综治维稳及和谐建设上。在该村村部投入资金,上墙了“调解规程示意图”、“人民调解制度”、“调解务实流程”等图版;为该室配备了12套桌椅;为村部购置了2台电脑;集中培训了一批兼职调解员。“矛盾排查调解室”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软硬件俱全,实地审理调解案件120件。
在香山镇大柳树村等结对共建工作上,鉴于该村属于香山贫困村的实际,地理是两山夹一沟,土地贫瘠,交通不便等不利因素,首先了解到:村人口420户、1580人;总耕地3.5万亩,基本农田6820亩,林地300亩,水浇地每人口3分地,其他均为山坡地;设施农业,09年有9个大棚,当时政府给每个大棚投入3000元,为棚户协调贷款1.5万元(政府担保);村里可利用的机井38眼,杆线路、变压器等已经到井口,但就是没合闸,需要和有关部门协调等这些问题,我们协调了农电、水利、农经部门,将近期落实井地通电、大棚修复以及其他困难,群众拍手称快。
在鲁北镇平安地村结对共建上,积极协助该村部建设,了解到该村部的房顶多年失修,漏雨严重,已经无法使用,我们在经费中挤出3000元,修复了村部办公室。
四是共驻共建,履行延伸审判义务。我院经常与鲁北社区搞院区共建,开展执法座谈会、送法便民服务等;与鲁北几个中小学搞院校共建,履行法制福校长的义务,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义务讲座4场,受教育人1200余人;对特困群体,开展帮扶,对伊丽萍等特困当事人,实施人文关怀及经济帮扶,为其捐资6500元。
五是化解矛盾,和谐司法得人心。我院通过进村驻点,深入调查,在全面掌握该村纠纷情况的基础上,制定解决措施,并逐步加以解决。一方面针对该村当前存在的矛盾问题,以开展农村综治点、司法调解点等平台为载体,以刑法、农村土地法承包法、草原法等为重点内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将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帮扶工作的重点,通过建立预警机制、研判机制和调处机制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至今,已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百起,基本实现了“少纠纷,零闹事、零上访”的目标。
扎旗法院与香山镇村开展“城乡互联 结对共建”活动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