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创争一流审判业绩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在职干警83人,其中党员62人,预备党员2人,党员人数占全体干警的76%。近年来,扎旗法院按照“立足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以实施机关党组织“个十百千”工程和开展 “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办精品案件、创金牌法官、建一流法院”这一主题,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了党建引领作用,形成了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新格局,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强化学习,坚持思想建设领先
按照建设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法院及“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创先争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和“扎鲁特旗‘讲党性、树形象、优环境、促发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活动为载体,引导全院干警崇尚学习、主动学习和经常学习,在全院营造出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全体党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公开承诺,建立了承诺事项登记备案“销号”制度,对承诺事项建档立卡,承诺一件、登记备案一件、兑现一下、销号一件,实行“台账制”动态管理。在领导点评时突出三看:看是否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兑现公开承诺事项;看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看是否热心审判事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等,截至目前,领导点评共3次,上级党组织点评党支部1次,点评率为100%。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干警的工作动力,特别是对先进典型的点评,激发干警参与活动的热情,在全院形成了树典型、学先进、争优秀、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党建常规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为了加强对我院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张志宏院长任组长、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安排》、《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等,从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思路等方面对进行安排部署,主要是以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为基础,采取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电化视频教育、党建工作汇报、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双评双析等做法,健全规范了各项党建工作制度,提高了党员参与党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使党建活动呈现出了领导积极主动、创建重点突出、党员广泛参与、社会效果良好的明显特点。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巩固“五个好”党建成果。法院院党支部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基本载体,继续巩固提高“五个好”党组织建设。先后修订完善了《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党员培训工作计划》、《早学早会制度》等;组织干警系统深入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公务员法》、《法官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学习读本》、《廉政准则》;邀请旗党校讲师做了形势与任务宣讲报告,了解国情、党史和我旗经济发展构思,切实增强了主人翁感和法官责任意识;常年坚持每早8:00时至8:30时的早学早会制度,将“法律讲堂”、“庭审现场”、“廉政中国”“百家讲谈”等电视节目作为干警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全院干警观看电教片。将《弟子规》中的“孝、悌、仁、爱”思想贯穿于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始终。截止目前,现已开播法律讲堂52篇;庭审现场37篇;百家讲谈35篇;全院干警的集中“早学”实行日日签到、月月考核,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干警进行通报批评。截止目前,已不间段组织学习3年时间,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干警的学习热情高涨,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最近通过学习全国模范法官詹红丽典型事迹,全院形成了“学先进、比贡献、创一流”的良好氛围,法院党建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加大信息宣传,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扎旗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设有专职信息员,负责向党委、上级法院等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报送稿件,定期通报信息采用情况,加强正面宣传,并将信息宣传和采用情况任务化,纳入年终考核,与奖惩挂钩。近2年来共编发涉及党建内容的信息108期,专项调研7篇,被人民法院报、内蒙报、通辽报、及扎鲁特旗有关报刊、新闻媒体采用的百余篇次。制作并在市、旗电视台播放了“脚步”、“公平正义的法院、人民满意的法官”、“精心谱写爱民曲 深情奏响和谐音”等专题片,达到了弘扬公平正义、监督审判、宣传法制、促进和谐、提升法院形象的目的。在典型建设上,以树立“我身边的标兵”活动为抓手,确立了立案庭(优质服务型)、巴雅尔胡硕人民法庭(执法标兵型)两个集体典型,向机关工委推荐了13名模范标兵典型。“推身边的优秀、评身边的典型、学身边的先进”活动正逐步走向深入。
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加强廉政建设。按照我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院领导与分管庭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廉政建设落到实处。通过聘请10名廉政监督员、在审判执行部门选派7名廉政监察员,建立了干警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开展了审判执行工作不定期督查、案件当事人回访、送达法律文书廉政反馈卡等方式,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落实了“公开承诺、服务践诺”措施;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规范干警“八小时”以外的业余生活;充分利用学习日和各种会议,进行反腐倡廉和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了干警的廉洁司法、公正司法意识。 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连续3年受到旗纪检委的表彰奖励。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长期以来,扎旗法院一直把结队帮扶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先锋同行”、“共驻共建”、“包村联户”、“法律六进”等活动与改善民生、推动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帮扶、结对活动内容,提高共建效果。先后与鲁北东城渝社区、平安地村 ,香山镇五道井子村、大柳树村开展院区、村共驻共建,与结对对象签订结对契约书,为共建单位送去电脑、办公桌椅及大队部房屋修缮资金。今年,院长带队又走访了包联扶困香山镇巴彦宝力皋、罕山两村,解了深入情况,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把党旗插在庭上,把身份亮在岗上,把案件办在群众的信任上,是扎旗法院党支部的响亮口号。党员岗成为便民岗。广大党员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各种便利方法,在第一时间到达纠纷现场,第一时间开展调解工作,把方便留给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快捷的司法服务。2010年7月的一天,还未到上班时间,当事人魏某就跑到法院,张志宏院长在立案大厅接待了心急如焚、坐立不安的她,魏某称施工机器被他人强扣,每天损失上万元。张院长立即指示相关业务庭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审判人员第一时间介入,细致入微的做调解工作,短短三个小时,一起未进入诉讼程序、双方当事人争议大、对立情绪高的案件得以化解,双方及时履行款物,握手言和,案件取得了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党员岗成为爱民岗。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党员主动带卷下访、实地开庭、实地调解,切实为百姓排忧解难。扎鲁特旗黄花山镇农民常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体三处伤残,最为严重一处就是盆骨骨折畸形,导致大小便功能受限,日常生活需要有人部分护理,家庭生活已陷入绝境。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妥善化解双方积怨,承办法官多次带领被告深入常某家中,现场做调解工作,使得二被告在情与法的交流中对原告常某产生内心的理解和同情,主动履行赔付义务。常某为表达感激之情将一面绣有“铁肩担正义,爱心扶危困”锦旗送达法官手中。党员岗成为亲民岗。高度重视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对涉及抚养费、赡养费、养老金、劳动保险、农民工欠薪和工伤医疗费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使许多困难群众的诉权得到了实现,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几年来,共为弱势群体减缓免收诉讼费32.7万元。加大“审前调解”和诉讼调解的力度,所有民商事案件在开庭前,先召集双方当事人由法官主持调解,通过运用法律知识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以调解方式结案,做到“案了、事了、人和”。弘扬马锡五精神,本着“巡、立、审、执、教”一体化原则,定期深入辖区各嘎查村屯,就地收案、就地调解、就地执行,同时做到无案普法,通过现场开庭、法律咨询等扩大法制宣传,让便捷到位的巡回审判方式惠及百姓。几年来,我院巡回审判案件占比重逐年攀升,2011年达到已审结民事案件的46%。
围绕党的建设,加强司法文化硬件建设。近年来,扎旗法院努力营造符合法院职能特点和现代司法理念的法院物质文化氛围,传播法治文明,展示法院良好形象。首先,高标准抓好“两庭”等物质基础建设。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是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精神的主要窗口,要通过法庭的规范化建设,传播公平、正义、严肃的理念,唤起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院的崇敬。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发展理念,基层法庭建设项目均按计划顺利启动,完成了黄花山法庭改、扩建工程,乌力吉木仁法庭已完成选址,力争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审判综合楼后续建设基本完成,增设标准化安全检查设施,审判工作安全有序;办案用车及时更新换代,保证干警安全高效的出行办案;信息化建设获得长足发展,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运行效益正在显现,在全市法院率先建成智能会议系统;数字化法庭建设突出科技含量,办公设施逐步向科技化、智能化、自动化方向发展。其次,高质量抓好环境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法院文化氛围。通过院史馆、党建基地、廉政教育基地、长廊文化,将法院文化蕴涵于审判综合楼建设之中,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建网球场、羽毛球场、健身房、休闲活动室、电子阅览室等休闲娱乐设施,为干警提供舒适、宽松、愉悦的工作环境,使干警在良好的环境中精神饱满地开展工作,人民群众在便捷的环境中进行诉讼活动。
党建与审判结合、发挥党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
找准党建与审判的结合切入点,落实“以党建带队建”要求,做好新形势下法院党组织建设,为此我们不断探讨、不断创新: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刑事法官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今年,刑事案件无一抗诉案件。有效地发挥了打击、教育、挽救、管理的新的刑事政策功效,特别是在审理青少年案件上,寓教育、感化及释法于庭审,同时辅助开展法制课堂,青少年犯罪大幅度下降,营建了较好校园法制环境。在民事审判中,民商事法官、法庭干警将社会和谐意识、科学发展意识贯穿于审判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作为处理民商事案件结案的首选方式,深化调解理念,创新调解工作举措、方法,建立以法庭为试点,现又在全旗推开的诉讼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方便当事人就近、就地化解矛盾纷争,民事案件调解率逐年攀升,今年案件调撤率达86%。 在便民、利民措施上,广大党员法官把先锋亮在岗上、党旗插在庭上,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性,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牧包草地、百姓家门口。继承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推出流动法庭、便民巡回法庭、无假日法庭,以便捷到位司法服务惠及百姓。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期待,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群众的执法守法意识。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司法“六公开”,实现阳光审判。建立推广蒙文蒙语诉讼软件,保障蒙古族诉讼权利。进一步加强了立案窗口建设,在搞好立案大厅一站式服务的同时,开展判前释法、审前调解、简易速裁、判后答疑工作,有效减少了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审判管理上,我们本着“在创优中创新、在争先中建功”的党建带队建的思路,年初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将案件评查、督查、审限跟踪、案件流程管理及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等实行归口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案件结案率、案件审限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缩短了6天。为确保案件质量实行全部判决案件审委会研究决定,这既提高了案件质量,又规范了裁判文书写作,更为难能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了不良案件、瑕疵案件甚至违纪案件的发生。
几年来,扎旗法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法院的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审判质量逐年提高,促进司法和谐,为维护扎旗的稳定、改革、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自2007年以来扎旗法院党支部连续五年被旗委组织部评为先进党支部,10名干警被评为先进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法院整体工作也分别于2008年、2011年被自治区高院荣记全区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两次,获单项奖5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