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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具体规划
  发布时间:2012-10-30 15:05:18 打印 字号: | |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具体规划

一、党建基础工作方面

  1、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学习型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年内上党课2次以上。充分利用党报党刊、信息简报,扩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宣传报道。不断改进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其实效性和针对性。加强中心组、庭室早学及周五下午的政治理论学习,每月至少集中学习2次。同时,要邀请旗党校讲师上党课,请组织部、纪检委领导为干警做形势任务报告,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增强其政治敏锐性。

  2、抓好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参加一次支部党建工作会议,要深入基层、深入庭室,密切联系干警,亲自动手抓落实,做好分管部门党建指导工作,及时发现纠正作风不端、思想不稳、工作涣散等问题隐患,为分管庭室解决各类困难和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好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为领导认可、干警拥护、群众满意的坚强领导核心。

  3、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突出抓好关键环节、重要部门、热点焦点岗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分管领导要经常性的在分管部门内部开展思想及纪律作风教育,要以会代训,使教育常态化;政治处开展各种主题教育,特别要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纪检监察室要结合案例,开展廉政勤政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同时,要积极组织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赴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取经,不断深化法院改革,实现管理创新、工作创新。

  4、按照“五个好”的具体要求,党支部要充分利用机关优势和审判资源,围绕全旗经济“科学发展、富民强旗”这个主题,为各项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咨询,努力推进法院党建工作水平。

5、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落实好党员发展计划。继续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审查制,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党课培训教育,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和教育考察。

6、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始终将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来抓好落实,特别是针对当事人关心的,涉及其切身利益的收费、审执限及公正问题,利用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重要的规定、制度要图版上墙,主动接受监督。

7、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的新标准,完成全年党费收缴的任务。对年龄大、行动不便、身体患病的党员及离退休党员,要主动上门收取党费;对部分思想观念淡薄、组织意识不强的党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做好思想工作。

  二、党建载体建设方面

  1、按照“警民共建”“共驻共建”要求,认真做好结对共建活动。法院党支部与政治处年内和共建单位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及时将日常党建工作情况、审判执行情况与共建单位沟通协调,增进和结扶共建单位的感情,争取共建单位的支持,实现法院与共建单位的互利互惠、共建双赢。

2、开展创建优质、高效、廉政审判机关活动。在院机关以加强“立案、执行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心,进一步丰富审判立案“一站式”大厅的服务内容,创新司法服务机制,提高审判服务质量,实行立案审判公开,将“便民、利民、为民”措施体现在司法服务、体现在审判各个环节;全面坚强执行工作平台建设,公开执行规程、严格执行制度、落实执行责任制,确保每一起执行案件公正、高效,努力做到群众满意,社会效果好。在人民法庭以加强“草原流动法庭”(八区)“规范化靓丽法庭”(黄花山)“诉调对接法庭”(香山)“新农村建设法庭”(嘎亥吐)“老区和谐法庭”(巨日合)等特色法庭建设为重点,将亲民、调解、和谐宗旨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促进农村牧区相邻的和谐稳定,为辖区经济工作保驾护航。

  3、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广泛参与综治活动,促进辖区和谐稳定。一是院机关刑事、民商事审判庭要与学校、社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以案件讲法,提高公民及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二是人民法庭要做好“调委会”“综治点”的业务指导和共建互动,要利用巡回办案、法制课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4、坚持党员挂牌上岗,定期开展升国旗,上党课和帮教、扶贫、捐款活动,大力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具有法院特色的文艺节目和法官职业特点的文体活动,努力营造法院机关廉政、肃穆、清新、人文的文化氛围。

   

             

  二0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来源:内部
责任编辑:法院管理